1.我市患有5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如何享受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待遇?
答:已经认定并享受恶性肿瘤(放化疗、镇痛治疗、内分泌治疗、辅助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糖尿病(并发症和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症)这5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全国开通异地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挂“门诊慢特病”号,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待遇。
2.我市患有40种全省统一病种的慢特病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如何享受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待遇?
答:已经认定并享受40种全省统一病种待遇的慢特病参保人员,在省内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挂门诊慢特病号,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待遇。
3.慢特病参保人员在异地无法享受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待遇,该怎么办?
答: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院因门诊慢特病就医时,应首先询问医院是否已经开通了就诊病种的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如果不能,需全额现金(微信、支付宝等)垫付,回我市手工报销,或者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沈阳医保局官网个人办事进行线上报销。
温馨提示:门诊慢特病就诊时,在得知医疗机构没有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情况下,一旦使用医保码或社保卡,则会按照门诊统筹享受待遇,无法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4. 如何查询异地门诊慢特病医院是否开通联网结算?
答:开通恶性肿瘤等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查询”中,先选择城市,在“更多筛选”中选择“门诊慢特病”进行查询。
省内40种门诊慢特病的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以通过当地的医保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5.有门诊慢性病备案的参保职工,门诊统筹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已经认定并享受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职工,在门诊慢病就医的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就医流程均保持不变。门诊慢性病之外的门诊费用按普通门诊就医、结算,门诊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为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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