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精神,为消灭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播风险,解决医保经办人员在业务经办大厅现场集中办理业务带来的人员聚集问题,最大程度保护单位经办人员不受新冠病毒感染,各参保单位的医疗保险业务将以线上办理为主,窗口正常受理业务。
一、网上业务登录
已注册的参保单位可以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点击“热门服务”中的“医保网上服务”模块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未注册的单位需要先在“沈阳政务服务网”注册,注册后按照上述步骤使用。
二、网上办理事项
网上可以办理的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医保新开户、网办功能开通、人员信息采集(限中国国籍)、新参保(首次参保)、停保、续保、退保、在职转退休、单位信息变更(暂不含经办人员变更)、人员信息变更(含民族、住址、联系电话)、单位注销、核定单打印、取消核定、社会保障卡申请领取、社会保障卡凭证打印、职工应收明细查询、职工补缴明细查询、单位职工灵活就业欠费查询、个人清欠查询、年度工资申报、异地就医结算、生育津贴网办共22项功能。
三、温馨提示
1.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如必须到经办大厅办理业务,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保持安全距离,错开业务高峰期。
2.需要业务期内办理的参保业务,经办人员可以在业务期内的任何时间在“沈阳政务服务网”进行自助办理;其他参保类业务,经办人可以在全月的任意时间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进行自助办理。
3. 我中心会继续推出方便各参保单位的新增功能,推出后将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的官网上发布通知,欢迎参保单位的使用与反馈。
4.各单位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有疑难问题,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中的医保单位办事模块点击网站咨询界面进行人工客服咨询或拨打医保咨询电话96856进行咨询。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28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