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我市及各区、县(市)的医保经办大厅是您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主要场所,属于人员聚集区,也是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市防控疫情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又能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参保单位业务
1、已申请开通“单位参保网上业务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原则上需使用“单位参保网上业务申报系统”办理人员参保、续保、停保、在线采集新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及符合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在线申请并打印医保缴费核定单。
2、未开通网办业务的参保单位,也应在线申请并打印医保缴费核定单。
您在系统操作过程或业务处理中,如遇有疑难问题,可拨打医保服务电话024-96856或系统运维电话28711488。
二、参保个人业务
沈阳“智慧医保”APP及医保服务电话024-96856均开通了医保业务自助办理服务,您可以按照提示办理相关业务。医保服务电话024-96856人工接线于本月27日(初三)已经正常工作,您可以随时咨询。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医保业务政策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
如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和零星报销等必须到医保经办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建议您提前拨打医保服务电话024-96856进行预约办理或延时办理。
三、温馨提示
如您确需进入医保经办大厅办理业务时,请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工作。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请避免到大厅办理业务。
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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