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2022年沈阳市CHS-DRG付费启动工作会议召开。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刚主持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赵胜龄代表市政府讲话。
会议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2019年沈阳市成为DRG改革国家试点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坚持基础数据质量先行,统筹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推进建机制、抓管理、严监管、重人才、稳扩面等五项重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应用国家CHS-DRG1.1版实际付费,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医疗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会议提出,2022年沈阳市将有31家医院应用国家版本开启CHS-DRG全险种、全病组付费,标志着在三年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我市付费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全面启动建设DRG改革国家示范区。一是在健全体制机制上做示范,确保组织高效化。强化高位推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资金支持;实施扁平化、实体化指挥体系,合力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吸纳国家和省级专家,组建专班专案,加强工作调度。二是在技术指标建立上做示范,确保管理标准化。坚持基础数据质量先行,提升病案及付费质量;深度融合医保信息平台、DRG付费管理、审核系统,提升支付方式改革精细化管理水平;精准落实国家分组方案,优化示范效应,跟进国家实际付费更新版本,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三是在基金绩效监管上做示范,确保基金安全化。发挥DRG付费协议管理作用,提升服务协议管理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医院“一把手”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诚信使用基金管理意识,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接受医保监管和社会监督;构建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监管网络,完善DRG付费与审核系统;多部门协同联动,突出基金监管联防联控,确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四是在专家队伍培育上做示范,确保改革专业化。健全病案管理核心团队,制定标准和流程,加强病案质量检查和培训工作;提升人才管理,培养敢于创新、有能力创新的多方面人才;建立共商共建机制,积极突破编码员定岗、定级待遇。五是在医院协同改革上做示范,确保改革集成化。DRG付费医院依托改革成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打破固化诊疗格局,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提升医院优质服务能力;坚持全险种全病组付费,2022年DRG付费要实现定点医院医保基金支出类型全覆盖,医保基金支出占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70%以上;争取2025年实现住院定点医院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
(撰稿人:范颖 审核人: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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