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今天是
动态要闻
关于调整沈阳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全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623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450.36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662.3元/月。
请广大参保人员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注:医保中心窗口现已恢复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趸缴业务;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正常在税务端缴纳2022年7月当月医疗保险费。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7月4日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01962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28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