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皇姑分局、医保分中心联合皇姑区公安分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召开沈阳市皇姑区2024年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共同吹响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冲锋号”。
会议强调,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国家飞检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排查”要求的具体举措,是执行沈阳市医疗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的实际行动。旨在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巩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织密监管网络,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监管意识,有效遏制欺诈骗保行为,严格控制医保基金的不合理增长和使用。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的范围是具有统筹基金收入的定点医疗机构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整治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政策宣传及特价公示情况、病历规范情况、检查检测检验项目合规情况、医疗器械设备使用情况、多收取医保费用情况、多点执业情况、门诊统筹基金使用不规范行为和其它涉嫌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和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等11项。
为确保联合整治行动高效开展,皇姑区政府专门成立了“2024年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陈丹任组长,区医保、公安、卫健、市场等部门的领导任副组长,由不同专业人员组成医疗行为组、药品耗材组、器械组、物价财务组、管理组、信息组等现场检查组。
会议明确,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落实,依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统筹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确保整治效果。区医保分局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等部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及时接收、调查医保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区卫健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及公立医院收费计费行为,积极处理医保部门移交的涉及医疗行为的线索,并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区市场局负责加强医药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
会上,区医保分局、公安分局、卫健局、市场局分别根据自身监管职能作了工作部署。
会议明确,联合整治行动共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总结上报等四个阶段进行。沈阳市医保局所有包保皇姑区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具有统筹基金收入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保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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