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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分局组织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实施细则》深度解读暨自查自纠工作再部署再动员会议
发布时间:2026-04-21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4月17日,沈北分局组织召开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深度解读暨自查自纠工作再部署再动员会议,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逐条进行了深度解读,对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辖区内具有门诊统筹或住院资质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保工作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沈北分局负责人为与会人员深度解读了《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核心条款、实施意义,重点解读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常见的欺诈骗保行为,详细说明了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标准,结合正反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

  会议强调,本着“逐年细化、持续深化、全面强化”的原则,结合我区基金使用和监管工作实际,对照《2026年辽宁省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清单》,分局有重点的讲解清单内容、向辖区内具有门诊统筹或住院资质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发疑点数据,有针对性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有序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地见效、无死角、无盲区、无漏点。

  会议要求,为确保2026年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做到应查尽查、应纠尽纠;三是要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深挖问题症结和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促进医疗机构基金使用管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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