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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增加第二地址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7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增加第二地址申请,按工作流程,将2026年9月评估后符合条件的沈阳市浑南区五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公示期间接受各界的实名举报。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3日
举报电话:024-66855005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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