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今天是
12345热点问答
一问一答(9)
发布时间:2025-07-24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问:

    我是单位交的医保,在门诊看病的起付线是怎么计算的?

答: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医院门诊多次就诊起付标准是累计计算的,医保系统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计算。达到对应等级医院起付标准后,在同等级医院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就按比例报销了;如果达到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200元以后,再到三级或特三级医院就诊,就需要补起付标准差额200元或400元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如参保人先到特三级医院就诊,即使没有达到起付标准600元,但起付标准累计超过400元了,再到三级及以下医院就诊,即可享受报销待遇。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01962号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28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