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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21)
发布时间:2025-11-21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问:
我交的是居民医保,生孩子有报销吗?
答: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分娩的可享受产前检查待遇及生育医疗费待遇。
从2025年1月1日起,产前检查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一个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参保人员需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到沈阳市或异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医院直接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相应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相同的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比例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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