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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33)
发布时间:2026-04-27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问:

   我今年在某二级医院门诊已达到起付线,并开始报销,报销后个人自付金额已累计花费900余元,但是昨天我在某三级医院门诊花了173元没有报销,请问是什么原因?

答: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起付线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多次就诊的,起付线累计计算。已经由职工门诊统筹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不累计计入起付线。所以虽然您在二级医院已自费了900余元,但您目前的起付线累计金额仍为200元,您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需要达到200元以上,即累计起付线达到400元以上,才可以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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