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于洪区于洪街道尚东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13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沈阳市于洪区于洪街道尚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静脉输液注药费”不合理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80.68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980.6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二、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李红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15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李红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静脉输液注药费”不合理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99.41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999.4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三、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太湖社区明颂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22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太湖社区明颂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静脉输液注药费”不合理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762.57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762.5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四、辽宁菲莱梅高医院有限公司沈阳大东综合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26日,于洪分局对辽宁菲莱梅高医字有限公司沈阳大东综合门诊部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人员通过抽调该院患者门诊电子病历、费用明细及结算清单等方式,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超量开药”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63.21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63.2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五、沈阳康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10日,于洪分局对沈阳康民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人员通过调取相关患者病历,对该院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类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本院职工住院期间还在岗位上工作,存在“挂床住院”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257.39元。依据《2023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257.3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六、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道陵西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15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道陵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药品超支付限价部分纳入医保统筹支付”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25.5元。依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三目录价格有关事宜补充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125.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七、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道乐山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7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道乐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静脉输液注药费”不合理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146.4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2146.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八、辽宁立达糖尿病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7日,于洪分局对辽宁立达糖尿病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人员通过调取相关患者病历,抽查部分药品和耗材的进货票据查看,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分解住院、不合理收费、不合理诊疗”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984.6元。依据《2022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3984.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九、沈阳盛安精神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21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沈阳盛安精神卫生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人员通过调取相关患者病历,抽查该院医护人员要国家医保平台动态维护网注册情况,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心理治疗收费项目不合理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60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76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十、沈阳于洪惠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21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沈阳盛安精神卫生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人员通过调取相关患者病历,发现该医疗机构本院职工住院期间还在岗位上工作,存在“挂床住院”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80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8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十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27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分解住院”的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200元。依据《2023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2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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