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巢湖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15日,于洪分局联合区卫健局、区市场局和医保于洪分中心对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巢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挂银杏叶提取物片”超限价收费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173.28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173.2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二、辽宁中医嘉和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9月27日,于洪分局对辽宁中医嘉和医院(有限公司)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大换药费”不合理收费和“血清前白蛋白”不合理检查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649.1元。依据《2023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649.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三、禹清血液透析服务管理集团沈阳盛兴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10日,于洪分局对禹清血液透析服务管理集团沈阳盛兴血液透析中心(有限公司)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开药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3.86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643.8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四、沈阳七三九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于洪分局对沈阳七三九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挂床住院”、为不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办理出院和不合理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1493.36元。依据《2022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21493.3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五、沈阳市和平区路加灸中医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2日,于洪分局对沈阳市和平区路加灸中医门诊部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腰椎推拿治疗”重复收费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924.35元。依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三目录价格有关事宜补充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8924.3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15日,于洪分局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收费的问题,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28.3元。依据《2023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28.3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七、沈阳市铁西区霁虹街道兴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28日,于洪分局对沈阳市铁西区霁虹街道兴华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医疗机构存在“中医诊疗项目”不合理收费和诊断依据不足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129.54元。依据《2024年度沈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于洪分局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该机构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扣除相应违约金;2、责令该机构对查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4129.54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00元已全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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