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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3-04-26 来源: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的医疗保障形式有三种: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适应可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增强公平性,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凡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接续保险关系办理,从参保之月起缴费,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年限不视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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