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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一季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4-04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市医保局2024年一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1.召开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两会精神和沈阳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传达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印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计划》和《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你找茬 我听劝”贴心医保进基层党建专项行动方案》,锚定沈阳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以“营商服务升级”年为工作主题,以“健康沈阳”医疗保障行动为引领,全面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

2.圆满完成国家医保局调研迎检工作314 日,国家医保局调研组一行赴我市调研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和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等工作,对辽宁省和沈阳市高值医用耗材网采工作及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对我市药品价格监测系统和沈阳智慧医保App的功能给予高度认可,表示“做得实,让人放心”。

2.深入落实“亲清会客厅 政企面对面”主题活动。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华晨宝马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交流,采取现场听、实地看、当面答的方式,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协同卫健、税务等部门,全力研究解决,保障企业职工就医购药便捷化需求。

3.积极开展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活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三级定点医院及各区、县(市)中心(人民)医院共7家医疗机构开展门诊ICPC基础数据质量摸底检查,通过调取病历、实地核查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标准、规范流程,为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服务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4.稳步推动全民参保计划。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确保应参尽参,截至一季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78.44万人。切实做好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延长居民医保2023年集中缴费期至2024331日。

5.持续深支付方式改革推进DRG国家示范建设,制定《沈阳市医疗保障DRG付费数据运行监测管理方案》,建立对DRG付费大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的运行监测管理机制。出台DRG付费清算管理办法,全面抓好年度清算工作。全力推进“互联网+”医保智慧场景应用,持续深化“好就医”网上服务能力,在沈阳智慧医保APP程序中提供线上比价、在线购药、地图展示、导航及诊间缴费等多项功能,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6.扎实推进医药供给侧改革稳步开展药耗集采工作组织33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试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延期申报,共计160。开展口腔种植回头看,协同铁岭市、丹东市对各自市内口腔种植医疗机构开展交叉互检。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调研。组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品种需求量填报和京津冀“3+N”联盟带量联动采购中选药品协议采购量确认等工作。

7.切实加强基金监管根据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安排,制定2024年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召开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任务。以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为主题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折页2万份、海报500套,印发《关于禁止利用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机会骗取医保基金的通告》1万份、致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一封信5000份、致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的一封信5000份,法律法规汇编550份,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力守护百姓“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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