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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市医保改革宣传举措的建议(人大第025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冯丹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市医保改革宣传举措的建议》(第0250号)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职工医保改革宣传政策制定早

为保障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我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提前制定职工医保改革宣传方案和具体推进举措,进一步推进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走深走实,引导广大参保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促进改革。一是制定并印发《沈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工作培训宣传方案》,以全面提升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为目标,制定面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区县(市)政府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政策的宣传方案。二是制定并印发《沈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宣传工作任务,部署开展参保单位和社区工作者政策培训任务;做好政策宣传准备,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制作宣传材料,并依托各级政府网站以及主流媒体开展线下、线上舆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制定并印发《沈阳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宣传方案》,明确面向全市参保职工进行政策宣传培训的工作任务。主要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学习培训与深入群众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分阶段、有重点推进宣传工作,让职工门诊共济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深入到社会方方面面。

二、职工医保改革宣传重视程度高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全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全市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以改革领导小组名义向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驻沈各单位下发《关于做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宣传工作的通知》,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开展退休人员入户政策宣传的通知》。二是督导要求严格。我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门诊共济改革培训宣传工作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培训宣传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内容主要涉及与市直部门、两定医疗机构、属地所有企业、社区工作人员、“惠帮企”重点企业的对接培训完成情况等。三是培训工作扎实。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和医保负责同志进行职工门诊改革政策培训。采取“1+13”模式,暨全市集中组织1次骨干培训,13个区县(市)再分别组织全员培训。

三、职工医保改革宣传工作举措实

深入推进改革政策培训宣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两定医药机构、进学校、进社区,全方位开展改革政策“五进”宣讲工作。一是推动医保改革宣传进机关。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等开展集中培训,针对集中反映的问题和职工医保改革政策,由市医保局副处级以上同志带队主动上门对接,做好政策解读、答疑解惑。并要求各分局和县(市)局参照市直部门培训模式,开展区、县(市)的政策培训工作。二是推动医保改革宣传进社区。医保联动各地区、民政部门,对全市退休人员开展宣教行动,并结合“送政策、送温暖”双送主题教育,耐心细致地讲解医保改革政策。三是推动医保改革宣传进机构。通过政策培训,将两定医药机构负责医保工作人员作为医保政策的宣讲员,向所在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宣传解读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政策。四是推动医保改革宣传进行业企业。通过“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平台,对大型企业渗透式培训职工医保改革政策,进一步深化企业参保职工对改革的思想认识。五是推动医保改革宣传进高校。按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组织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市属高校进行政策宣讲,通过讲解职工医保改革的背景、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内容、职工医保门诊改革的配套服务措施和相关政策变化,争取高校教职员工对政策的理解、对改革的支持。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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