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代表:
感谢您对沈阳医疗保障工作给予的高度关注和合理化建议。您在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细化医保支付政策中DRG付费权重设定并提高日间手术拨付定额》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您提出的意见,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三甲医院收治疑难复杂、急危重症患者较多,支付不足的问题。
我市目前DRG付费支付标准的核心要素分组、权重、费率的设定,充分考虑疑难复杂手术、急危重症病例的支付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以保障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医疗基金的使用效率、保证患者待遇。一是DRG分组已最大限度按无合并症并发症、一般合并症并发症、严重合并症并发症进行细分,区分疾病治疗的难易程度;二是权重原则上基于近三年的历史数据测算,且通过与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充分体现临床医生的医疗价值,提高疑难复杂、急危重症、复杂手术的病组权重,对此类病组权重予以倾斜,2023年职工此类病组(非控制组)支付率已达到114%,反之轻症病组(目控组)的支付率仅80%;三是费率的设定上,实行级别费率,考虑到不同等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不同及医疗机构间运营成本不同,高等级医疗机构的费率值高于低等级医疗机构的费率值;四是对于以上通过分组、权重、费率仍不能解决的临床特殊病例,如高费用、住院时间长的病例,在年末清算时给予补偿清算。
二、应用新技术、新项目支付不足的问题。
由于存在新技术和新项目数据在测算权重的年度缺失,或者数据量极少的情况,所以在权重的测算时可能未体现对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支付倾斜。为此,2023年年度清算时,经过医院申报、医保复核及数据准备、专家论证,已将新药新技术病例纳入2023年度的清算范围,对应用新药、新技术病例予以按项目补偿清算,如您提案提到的射波刀已纳入新技术清算范围。
三、适宜日间手术病种少及支付不足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依据省医保局《关于开展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0〕7号)文件要求,经过医保、卫健、财政及临床医疗专家等多部门共同的调研、论证和数据测算,于2022年12月28日,由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沈医保联发〔2022〕7号),涵盖了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消化内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七大科系44个手术种类,明确了13家医疗机构为首批试点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2023年全市日间手术患者的费用数据,支付率近130%。
下一步以国家、省等相关CHS-DRG政策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细分组方案,科学设定权重及费率,合理制定清算管理办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积极探索住院与门诊治疗病组支付方式的有效衔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的待遇,实现医患保三方共赢。
再次感谢您对沈阳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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