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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把肿瘤TKI靶向治疗基因检测费用列入市医保报销范畴建议》(第038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3 来源:
李晓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肿瘤TKI靶向治疗基因检测费用列入市医保报销范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肿瘤TKI靶向治疗基因检测费属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关于调整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22号),目前沈阳市执行的是原辽宁省人社厅2012年出台的《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12年版)》,辽宁省内各地均需遵照此目录执行。
我们查阅此目录,您提出的肿瘤TKI靶向治疗基因检测未在此目录当中。目录内容调整职责在辽宁省医疗保障局,按照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职责分工,市局无权对省级医保目录内容进行调整。
中国是癌症大国,癌症患者及家庭面临着精神和经济的双重压力。针对高昂的抗癌药品,近年国家层面两次进行了药品价格谈判,大幅降低了抗癌药品价格,同时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统筹范围,从而减轻了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
下一步,我局将在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调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时,适时向省局提出将肿瘤TKI靶向治疗基因检测费列入辽宁省医保目录并施行医保统筹支付的建议,期待您提出的建议能够早日落实。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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