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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对恶性肿瘤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支持建议》(第089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3 来源:

李晓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对恶性肿瘤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体检

       更有效的发挥医保资金的作用,我市从2008年开始允许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体检,参保人员均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进行肿瘤筛查等各种体检。参保人员可持医保卡,到全市定点医院体检中心(站)进行体检。个人账户资金不足部分,由现金支付。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本着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的原则,为参保人员提供体检服务,确保体检质量和水平。其收取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非参保人群的收费价格。

二、统筹基金不可用于体检

       我市医疗保险启动以来,一直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医保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大病)医疗费用;二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实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三是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比例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免费体检不在支出项目之列,如果我市突破此规定,将会违背国家的法律,同时也会受到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在国家、省没有明确精神,其他城市没有经验可借鉴的情况,我们会密切关注政策动向,积极了解动态。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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