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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合理调整临终关怀病人医保赔付方式的建议》(第050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4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赵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整临终关怀病人医保赔付方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立足全市市情,在支付方式改革上不断探索,按照中办发5号文件精神及省局工作要求,实行多元复合式的医保支付方式,即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结合人次定额、单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支付方式并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

  沈阳市2019年被确定为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城市,我局与市卫健委、市民政局联合出台《沈阳市开展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安宁疗护有关工作,通过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建设我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为生命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通过安宁疗护,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护和人文关怀等服务,逐步建立起安宁疗护床位设置规划审批、筹资渠道、服务标准、宣传教育、专业人员培训、多学科团队建设、质量监控等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体系,实现全域覆盖。高效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实现对临终病人及家属的人文关怀。目前,为更好的推进安宁疗护工作落实,我局正在全力配合市卫健委研究安宁疗护配套医保支付政策。

  经调研,我省大连市和河北省邢台市已开展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管理的试点工作。我局借鉴兄弟城市经验,结合临终关怀病人的评估标准、住院周期、治疗项目范围、患者待遇保障政策、医院支付标准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初步考虑将恶性肿瘤晚期(终末期)患者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管理。我市由市卫健委牵头、已成立了医保局及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二四二医院、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家试点医院联合工作组,专项推进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工作。我局已就此项工作多次开展研讨调研会,研讨医保付费有关工作。

  在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的管理模式下,需要重点关注患者待遇保障,医疗行为管理规范和医保基金监管等具体事项,保障新的付费模式合理开展,因此,我局向市卫健委和牵头试点医院提出,按照我市安宁疗护实际开展情况,结合已开展地市存在问题,需制定和完善患者评估准入标准、安宁疗护机构准入标准,以及安宁疗护开展周期等标准和规范。在此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开展实地调研和数据测算工作,制定合理的等级床日定额结算标准,配套出台安宁疗护医保按床日付费政策。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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