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菌阳及耐药结核患者住院治疗及提高保障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保障人们生命健康需求,化解参保患者因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是卫健和医保部门的重要职责任务。作为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结核病防治工作一直以来备受重视,卫健和医保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了针对结核病防控的政策措施,力争能够有效减少结核病传播、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您的建议,以下做出具体回复。
一、我市医保待遇的政策措施
考虑到结核病人具体较强的传染性,为引导患者积极治疗、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医保政策取消了空洞性肺结核、慢性纤维性肺结核的住院起付标准;将抗结核治疗纳入我市门诊规定病种,并在将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150元/月调整至350元/月。
根据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结核病防治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0〕12)要求,我市医保部门对耐多药结核门诊保障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了解到此病治疗费用高、病程周期长、社会危害大,需要门诊长期、连续治疗,拟将耐多药结核抗结核治疗纳入我市门诊规定病种.病种不设置最高限额标准,并将贝达喹啉等核心治疗药品全部纳入病种保障范围。此项政策出台后将大大缓解患者长期治疗的高昂经济负担。您提到的将结核分歧杆菌RPOB基因及利福平耐药快速检测等分子生物学新兴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目录的建议,由于市级统筹地区没有调整目录项目的职能,此建议需省医保局统筹安排。
二、市卫健委关于做好结核病防控的具体思路
(一)控制传染源
1.让所有的住院患者都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通过宣传告知,患者不能做到全部自行购买,目前能够自行购买的仅占1/10-1/8患者。大部分患者考虑费用,选择不戴或者一个口罩戴到出院。建议一次性外科口罩由医院统一发放,费用从财政支出。从源头控制传染源。
2.肺结核患者必须住院管理,尤其是排菌和耐药结核患者。从控制传染源,降低其感染其他健康人群的风险。
3.通过大数据确定结核排菌患者和耐药患者的居住地,限制其活动范围,避免交叉感染。
(二)切断传播途径
1.建议设立负压病房,但其后期维护费用较高。如果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更换和维护也无法达到效果。(建议费用由财政支持,确保有效运行)
2.在非负压病室内安装上照式紫外线空气消毒机。尤其是在北方冬季无法开窗通风的情况下,进行室内空气消毒,降低空气中飞沫核的浓度,从而降低医护人员感染的风险。
(三)保护易感人群
1.首先,结核病区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该项费用由财政支持)
2.从信息化入手,安装可视监控设备来解决护士常规进入病房巡视工作,减少与传染源(患者)不必要的接触。从而降低医护人员感染的风险。
3.对结核病区工作人员的营养和心理疏导问题,也是避免免疫力下降,医护人员感染的有效措施。
4.患者家属陪护问题,有些患者不能自理,病情又不属于危重,护士人员不足,不能解决每名患者的饮食起居。需解决护工问题,减少非专业人员(家属)与传染源的亲密接触。
感谢您对沈阳市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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