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泛推进普惠医疗降低大病发生率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惠普型商业补充保险开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关于您提出的“广泛推进普惠医疗”,国家也非常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降低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使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我们坚持在保基本、可持续、广覆盖的原则上,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保险的衔接,自2013年我市开展了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业务以来,目前已有11家保险公司参与其中,有效地提高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普惠型商业保险是介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之间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不局限于传统商业健康保险年龄限制、户籍地限制和等待期等常规思维,具有普惠、基础、兜底的性质,有效填补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对老年群体和患病群体的保障空白,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尝试。我市5月16日发布的“盛京保”就是这类产品。它与其他的商业医疗保险一样,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将有效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作用,满足百姓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应对高额医疗费用负担的能力。产品具有覆盖广、衔接强、门槛低的特点,不限年龄、不限职业,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可投保,无需体检、没有等待期,让沈阳人民能获得切实的保障和实惠。截至目前,盛京保参保人数突破12.2万,总保费1404万元、个人账户支付403万。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扩大社区门诊数量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2019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2019年9月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印发开展促进沈阳市诊所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阳市于2019年10月启动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优化诊所执业许可,取消诊所设置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管理。简化诊所准入程序,不再对诊所设置进行规划限制。全面提升诊所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在为基层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建成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诊所,成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三、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免费加大常见病的筛查情况
沈阳市自2009年起试点开展适龄妇女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至2017年实现全市覆盖,目标人群扩大至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适龄妇女,筛查人数逐年增加,至2021年末已累计开展适龄妇女乳腺癌免费筛查23万人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和卫生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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