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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提案
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紧跟国家政策 加速我市安宁疗护专项医保政策落地实施的提案》(第13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3-25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王玉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紧跟国家政策,加速我市安宁疗护专项医保政策落地实施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快安宁疗护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是市卫生健康委和我局共同推进的一项重点任务。 2019年5月,我市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初步形成了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与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疗护联合体为模式的安宁疗护“沈阳模式”。
截至目前,我市开展安宁疗护的试点机构已发展到28家,覆盖13个区县,三级17家、二级8家、一级3家,其中精神类医院(含综合医院内设精神科住院按床日付费机构)6家,沈阳市医保政策已将上述28家机构的安宁疗护医疗费用,按照DRG付费和精神科住院按床日付费方式管理。为更好地推进我市安宁疗护工作的发展,我局正与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以及相关专家重点研究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安宁疗护机构设置标准、患者评估准入标准、安宁疗护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以及与安宁疗护工作相关的各项配套规范。
二是参考其他城市经验,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初步考虑将符合安宁疗护条件的恶性肿瘤晚期(终末期)病种为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病种。
三是根据2024年11月19日国家医保局编制的《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明确的新增设立“安宁疗护”项目的指导意见,积极与省医保局沟通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明确后的安宁疗护服务项目价格,收集试点机构数据,做好安宁疗护床日付费标准的测算工作。
四是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证我市医保基金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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