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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变更业务办理地址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各定点医药机构:

因工作需要,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变更业务受理地点自即日起变更,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办公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西门)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电话:22959327

新增变更业务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其他事项无变化。

因变更给医药机构业务办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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