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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各律师事务所:

因工作需要,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拟公开选取法律顾问(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

一、服务范围: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业务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一年(当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为我局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我局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起草、审查、修改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4.参与我局复杂、疑难以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案件的研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

5.协助我局处理行政复议、听证或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受我局委托,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7.对涉及医疗保障的社会敏感事件提出法律意见。

8.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9.安排驻点律师每周不少于一次现场办公,提供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

10.办理我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50000元/年,按合同支付。

五、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聘请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被聘请方应根据服务的具体情形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六、相关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沈阳市区有常设机构。

2.响应人已通过上年年检;考核称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名;机构及人员执业稳定;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3.选派的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近3年内有担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主要执业方向为行政法领域。

七、评分办法及标准:

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打分,从得分超过70分的响应单位中选取最高得分单位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单位。

具体评分标准:

1.律师事务所评定(共15分,每项5分)。

重点评定:管理规范;律师队伍稳定(人员变动情况);信誉度(社会评价)。

2.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评定(75分)。

重点评定:执业方向[近三年代理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类别、数量及胜诉情况(列表),20分];执业水平(团队成员在行政法领域取得的成果或荣誉,15分);顾问经验 [事务所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情况,25分];行政执法法律实务经验[团队成员服务于行政执法法律业务的年限和能力,15分]。

3.法律顾问合同评定(10分)。

重点评定:合同应诺程度。

八、提供材料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关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整体情况简介(含律师事务所主要管理制度、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近3年人员增减情况。

2.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书、执业方向、法律顾问单位、办理的行政案件、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材料。

3.法律顾问合同草案。

4.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律师事务公章。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前(邮寄或现场提交),逾时不予接收。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1408室

联系电话:22501077 

联系人: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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