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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不断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课题承担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课题基本情况

  (一)课题名称: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研究

  (二)研究背景及要点:

  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提出“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为贯彻落实中发5号文件精神,逐步完善医保基金长效平衡机制,我市拟实施门诊病例分组付费方式,实现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本课题即通过比较国内外先进地区的门诊病例分组方法,运用大数据分析研究门诊病例分组、家庭医生服务绩效评价及家庭医生与慢病管理付费方式实践成果,探索符合沈阳实际的,与住院付费方式相衔接的门诊付费方式,为即将落地实施的沈阳门诊统筹支付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三)课题成果:形成门诊统筹支付方式改革研究报告。

  (四)课题研究周期:2023年2月至3月中旬。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我局按专家费安排研究课题经费,课题承担方不得以本课题名义再接受其他渠道任何形式的资助。  

  (二)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具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

  (三)课题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性、实践可操作性,并以报告形式呈现。  

  (四)课题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我局所有。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日,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于2023年2月5日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二)请填写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并发送至课题联系部门邮箱。同时,上传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联系部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和信息处; 

  联系电话:024-22525070;  

  联系邮箱:syyyfwglc@163.com

  

  附件: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

附件: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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