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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选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相关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不断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相关课题承担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课题基本情况

(一)课题名称

DRG改革实施效果评估和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梳理与培训工作。

(二)研究背景及要点

根据《关于印发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和《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为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参保人权益,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拟开展DRG改革实施效果评估工作,以及有效衔接门诊与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研究工作。

1.开展医保经办机构DRG实施评估和DRG付费医疗机构评价评估。内容包括:

1数据分析。对全市所有DRG付费医疗机构进行数据分析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与重点学科的医疗质量、运行效率等内容对比,基金运行评估等。

2)现场评估。经办机构方面。对DRG付费的支付政策、组织管理、工作机制、技术标准、结算管理、监督检查、运行监测等情况进行改革效果评估。

医疗机构方面。一是对主要付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包括组织管理、清单管理、医保管理、绩效管理、医疗质量管理、病历实地核查等。二是对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医疗费用负担、就医体验等改革获得感进行效果评估。

3相关建议。对改革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政策风险点进行评估,并提出对策。

2.梳理门诊医疗类别,开展门急诊抢救、门诊慢特病、中医优势病种、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门诊和住院支付方式有效衔接、协同推进的政策研究。

3.开展门诊支付方式和DRG付费方式相关培训。

(三)课题成果

1.形成DRG改革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报告。

2.形成门诊与住院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研究可行性报告

3.开展门诊支付方式和DRG付费方式相关业务培训。

(四)课题研究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中旬。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我局按专家费安排研究课题经费,课题承担方不得以本课题名义再接受其他渠道任何形式的资助。

(二)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具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

(三)课题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性、实践可操作性,并以报告形式呈现。

(四)课题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我局所有。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611日,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于20246月中旬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2.请填写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并发送至课题联系部门邮箱。同时,上传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联系部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和信息处;

联系电话:024-22525930

联系邮箱:yfc-syybj@shenyang.gov.cn

附件: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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