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不断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相关课题承担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课题基本情况
(一)课题名称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管理措施工作
(二)研究背景及要点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1〕39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完善医保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可持续运行性,门诊住院就医协同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沈阳市医保局拟利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医保支付数据质量评估与评价,做好沈阳市病历审核管理和药品使用规范性监测工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管理措施工作。
1.开展病历审核管理效能研究及改进工作。病历审核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医保支付方式的精准化与科学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数据分析。对2024年—2025年上半年全市住院病例、药品、重点人群专项,2025年上半年门诊电子病例进行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
(2)现场评估。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对重点住院病例、电子病例、药品进行现场审核。
(3)相关建议。对改革工作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政策风险点进行评估,并提出对策。
2.开展药品使用规范性监测管理及软件开发工作。药品使用规范性监测能够准确掌握药品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药品规范科学使用管理水平。建立药品使用规范规则,通过医保大数据进行校验,不断优化和提升医保对药品使用情况的分析与预警,提升医保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
3.开展病历审核及药品规范性监管相关工作开展实地研究座谈及培训。
(三)课题成果
1.形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套管理措施工作报告;
2.完成药品使用规范监测管理软件开发;
3.开展病历审核及药品规范性监管相关业务培训。
(四)课题研究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下旬。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我局按专家费安排研究课题经费,课题承担方不得以本课题名义再接受其他渠道任何形式的资助。
(二)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具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课题研究人员至少应该包括病案首页或医保结算清单质控专家、临床专家、编码专家、药学专家、信息技术专家。
(三)课题成果应具有理论创新性、实践可操作性,并以报告形式呈现。
(四)课题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我局所有。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7日,课题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于2025年8月中旬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
2.请填写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并发送至课题联系部门邮箱。同时,上传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联系部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和信息处
联系电话:22525600
联系邮箱:yfc-syybj@shen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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