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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9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沈医保发〔2025〕49号)、《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遴选经办规程》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遴选工作。经专家评审小组集体评议,最终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遴选出120家护理服务机构拟作为首批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姜川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社保大厦
联系电话:024-66855178
附件: 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公示名单.xlsx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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