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
我中心于2026年2月9日公示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遴选结果。本次遴选的居家护理机构覆盖我市11个行政区域,康平县、法库县暂无符合条件的机构入围。
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确保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公平可及,我中心研究决定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鼓励已入围机构拓展服务至康平、法库两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自愿原则,鼓励管理规范、规模较大的连锁型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将服务延伸至康平县、法库县,结合机构申请情况,从机构数量、人员配比、服务经验等方面择优选择,填补两县服务空白,保障当地失能人员及时获得合规居家护理服务。
二、申请范围与条件
(一)申请范围
2026年2月9日公示的本次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且为连锁经营模式,具备跨区域调配资源和管理能力。
(二)基本条件
机构自愿提出申请,承诺按照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和服务标准,为康平县、法库县失能人员及时提供居家上门护理服务。
三、申请流程与时限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连锁居家护理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提交包含机构基本信息、申请拓展区域、人员配置等内容的书面申请。
(二)材料报送
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26年3月19日17:00前报送至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3办公室。
我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协商确定服务开展具体事宜。待新一批次居家护理机构遴选工作开展后,将根据遴选结果调整康平县、法库县服务机构设置。
请各相关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权益。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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