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今天是
沈医保办发〔2024〕29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

为深入推进沈阳市“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现将《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法律底线,坚持依法行政。

二、压实普法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优化普法措施,创新普法形式,确保普法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切实推动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领域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报告市医保中心要结合《清单》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于717日前向局法规处报备。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15日前,将本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至局法规处。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普法形式

完成时限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机关党办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市)医保局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全年推进

2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法规处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市)医保局

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官方媒介宣传。

全年推进

序号

普法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普法形式

完成时限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法规处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市)医保局

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

全年推进

4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机关党办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市)医保局

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全年推进

序号

普法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普法形式

完成时限

5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沈医保办发〔2024〕25号)所列重点学习内容

法规处

机关党办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市)医保局

综合运用定期学法、会前学法、培训学法、个人自学及其他事宜的方式,确保全方位学习、全员学习。

全年推进

6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局办发〔2024〕25号文件所列本领域重点学习你内容

法规处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县(市)医保局

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面向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通过基金监管宣传月集中宣传,利用现场执法常态化宣传。

全年推进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01962号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28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