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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采纳情况
关于印发《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向社会 征求意见稿)采纳意见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30日至2025年1030日期间,我局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印发〈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采纳0条。

建议内容:放宽或取消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床位设置的分值。

未采纳原因:该项分值为我市护理服务机构申请定点管理的加分分值,并非基础性准入条件。居家护理服务的专业性关系到我市失能人员的健康安全,床位设置为衡量护理服务机构综合保障能力及护理服务专业性的显性参考类指标。固定的床位单元为护理人员提供了贴近真实服务场景的实训载体,帮助护理人员快速适应居家场景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照护需求。从管理角度也更易形成规模化服务经验,为居家护理服务标准化提供支撑。这项加分类分值是对“居家护理”核心服务模式的进一步巩固,增强护理服务机构的综合保障能力,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市失能人员权益,让他们拥有更稳定、更安全、更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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