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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文件名称
《转发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沈医保发〔2020〕59号)
二、执行时间
2020年9月24日
三、主要内容
1. 扩大“两病”确诊备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两病”确诊备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2.与健康档案相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结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锁定“两病”目标人群,将居民健康档案或过往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有明确“两病”诊断信息及随访记录的患者,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3.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两病”门诊用药政策保障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通过在明显的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在电子屏幕上滚动信息、与参保人员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用简洁、通俗的语言对“两病”门诊用药政策进行解读,提高参保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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