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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出台背景

在2019年我局成立之初,为切实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及时制定了《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沈医保发〔2019〕10号),初步起到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医保领域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国家局、省局对行政处罚裁量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经评估论证,有必要对《沈阳市医疗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出台我市医疗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裁量基准。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操作规则,包括总则、裁量情形、裁量程序、裁量基准、裁量监督、附则等六个章节,39项具体条款;《基准》主要是明确违法行为适用行政处罚的标准,包括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情形、裁量标准等五项内容,13项违法行为,55个裁量阶次。

三、执行时间

本文件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文件链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沈阳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文件链接:《沈阳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沈阳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图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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