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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脱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扶贫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医保扶贫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凡是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是我市医保扶贫对象。贫困人口由所在地区扶贫办负责办理参保手续。如就医时发现自己没参保,请及时与各区、县(市)扶贫办,请他们协助办理参保。

二、医保扶贫的人员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持卡或身份证就医,应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的费用不需个人垫付,个人仅需要缴纳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无需再手工报销。

三、基本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常见病、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高血压病(3期)、尿毒症透析治疗、精神分裂症等符合门诊规定病种相关认定标准的可享受门诊规定病种;住院等具体待遇政策及报销比例详见《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四、大病保险待遇有哪些倾斜政策?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一般参保人员的50%(2020年为75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70%,没有设封顶线。

五、医疗救助具体待遇有哪些?

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

(一)门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合规的门诊医疗费用,按80%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限额为80元。

(二)门诊规定病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合规的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按70%给予救助。

(三)住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付合规的住院(含门急诊急危重症抢救)医疗费用,按70%给予救助。

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补充险是指什么?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对个人自付合规的药费实施医疗补充保险报销。门诊药费不设起付标准,住院药医疗费用起付标准500元,首批报销比例50%,年底根据资金结余情况进行二次报销。经办由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沈阳支公司负责,咨询电话:62251778。

七、怎样可以减少个人医疗费支出?

(一)选择在县内医疗机构首诊。在本市县域内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均按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计算。低等级医院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所以选择低等级医院就医个人支付费用少。举例说明:

1、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从下面不同等级医院住院患者实际报销情况看,在三等医院住院的患者比县级医院个人多自付1232元。

就诊医院

总费用

医保范围费用

 报销费用

个人

自付

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

全部费用报销比例

合计

医保

救助

二级

6264

6175

5567

4149

1418

697

90%

89%

三级

8152

7025

6223

4352

1871

1929

89%

76%

 2、透析患者。不同等级医院报高等级医院报销比例比低等级医院低4个百分点。

就诊医院

总费用

医保范围费用

报销费用

个人

自付

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

全部费用报销比例

合计

医保

救助

二级

5492

5486

5152

4371

781

340

94%

94%

三级

7313

7310

6594

4924

1670

719

90%

90%

(二)逐级转诊。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本市定点机构范围内从低等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高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符合规定的连续计算起付标准,缴纳起付标准差额部分;其他按重新住院办理。

八、了解更多医保政策方式有哪些?

1、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2、下载沈阳智慧医保APP

3、24小时咨询电话:9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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