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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上半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25 来源: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上半年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及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大提案及政协提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七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18号,邮编:110001;电话:024- 81603055;传真:024-22522099)。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一)机构主要职责

       根据沈阳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整合了原市人社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市卫健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原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原市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成立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的直属机构。2018年12月29日,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并正式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落实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医保“三个”目录及支付标准和医药服务收费等政策,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二)总体公开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机构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一是在组建筹备初期,即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机构组建、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及信息公开日常监测的长效机制,并对原医保中心网站整合统一建设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打造信息发布主平台。二是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制定《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开机构和职责、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机制,明确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局在原医保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智慧医保APP上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110条,其中公共服务事项公开目录11条,政策法规7条、政策解答37条、数据统计4条、办事指南3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1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上半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主要涵盖医疗救助、零售药店医保申报、医保管理、医保资金监管、医保卡便民、血液透析滤过治疗等方面内容。所有主办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100%,并在网站主动公开办结结果。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局未因信息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投诉举报。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刚刚组建半年,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亟待建立完善,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建章立制,积极探索利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全力推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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