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今天是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盯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目标,深入推进医保法治建设取得新实效,助力我市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责任落实与制度健全,筑牢法治顶层设计根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医保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主持党组“第一议题”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4次、专题学法3次。完善党组统一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健全决策前调研论证、决策中合法合规审查、决策后跟踪问效的全流程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深度参与重大决策、争议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合同协议的出台均履行法定程序,全年未发生因决策不当引发的重大法律风险。

  三是深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能力。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常态化学习机制,引导全局干部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各项法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聚焦监管执法与服务优化,提升法治医保治理效能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基金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建行政执法“质控质审”工作专班,不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机制。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行“扫码入企”阳光执法,出台三期行政执法与协议处理意见。拓展“医保+大数据”监管应用,实现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常态化监管。构建“多部门一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行衔接”“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全年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466家,累计追回、拒付违规医保基金达2.81亿元。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医保制度改革实践,依法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构建“1+6+N”参保体系,获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创新综合试点城市。编制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三年规划》,相关工作被列为国家试点。严格执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规定,牵头建立覆盖全省14市的集采药品清单联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行政执法及政务服务案例指导制度,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DRG付费改革绩效考核创新实践,入选我国首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蓝皮书。

  三是优化数智服务,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以数据要素治理赋能法治建设,医保数据“亮家底”等经验做法获国家医保局肯定推广。“医码通城”便民服务项目荣获国家级数字城市创新案例,实现政务服务流程法治化、高效化的数字化转型。“1+3+N”多层次医疗保障数智化服务体系及医保执业人员风险精准防控模型,双双荣获全国智慧医保大赛二等奖。“医保药品比价”等惠民应用得到央视多栏目报道。优化异地就医结算,住院、门诊直接结算率分别达98.07%和99.9%。1120家村卫生室被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村村通”。

  (三)聚焦监督普法与能力建设,营造法治共建共享环境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高效回应社会关切。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全年承办市人大建议16件、市政协提案20件,“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诉讼案件11件,办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诉求40985件,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提升法治能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将法律素养提升作为队伍建设核心,组织全市医保系统法治专题培训,强化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重点法规的理解与适用,行政执法人员参训率达100%。通过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形式,增强一线执法人员取证规范、程序合法、裁量适当的实务能力,确保每一项执法决定经得起法律检验。

  三是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凝聚法治社会共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2次。创新推动普法与党建引领、行政执法、学习教育、营商环境、全民参保深度融合,普法“五融合”做法获市人大社工委推广。依托医保基金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点,通过案事例剖析、政策宣讲等形式,引导全社会共筑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二、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专业与执法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在面对复杂情况和新型违法手段时,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有效应对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宣传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面向老年人、新业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普法宣传活动,在覆盖广度和理解深度上仍有提升空间,普法形式与内容的针对性需增强。

  (三)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效能有待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还需完善,信息实时共享、线索高效移送、执法联动配合等方面的衔接融合度仍需提高,未能完全形成监管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将法治医保建设向纵深推进,为法治沈阳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医保力量。

  (一)健全与优化医保法治制度体系。密切跟进国家《医疗保障法》立法进程,系统性地对我市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释”工作。同时,建立常态化的政策执行效果动态评估机制,确保制度的科学性、适用性与时效性。

  (二)强化智能监管与专业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的复合专业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依法办案水平。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在基金智能监控中的应用,着力构建覆盖“事前风险预警、事中实时拦截、事后精准追溯”的全链条、一体化“技防+人防”监管体系。

  (三)推进精准化与差异化的普法宣传工作。深化普法“五融合”经验,丰富场景化宣传载体,绘就“九五”普法实施蓝图。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障法》等重点法律法规,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并实施分众化、差异化的普法方案,切实提升全社会医保法治意识与素养。

  (四)深化拓展基金安全协同治理格局。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与高效案件移送制度。积极探索和拓展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结果在多元场景中的应用,推动构建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基金安全治理新格局。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01962号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28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