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今天是
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优化门(急)诊就医结算体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现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病种范围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急危重症门(急)诊抢救病种范围,按照《辽宁省医保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19号)中“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规定执行。
附件:辽宁省医保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
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pdf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01962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访问量统计:您是第 位访问者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28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访问量统计:您是第 位访问者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