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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沈阳市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产品目录的建议(第007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5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王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沈阳市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产品目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双通道基本情况

  高值药品通过双通道平台流转药店的销售比例逐年提高。2022年,4家上线双通道平台的定点医院通过双通道流转到药店的高值药品销售金额为5486万元,占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高值药品销售金额的16%。2023年1-2月,双通道药店高值药品销售金额为1812万元,占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高值药品销售金额的36%。

  二、关于扩大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有关工作

  我市开通高值药品双通道服务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愿申请为原则,从此项工作启动初期,我局医保中心就在官网发布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详细的申报要求及说明文档,满足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自愿提出申请加入。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各项便民服务,2023年在省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作为全省移动支付试点城市,正在与省局联建医保互联网服务平台。新平台能够进一步优化双通道平台功能,上线后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两定机构上线新平台,不断扩大双通道服务覆盖面。

  三、关于高值药品目录及管理有关工作

  2021年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高值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沈医保办发〔2021〕19号)中明确提出支持针剂流转的管理要求,对于在处方流转药店购买需要在院内使用的品种(含注射剂),由处方流转药店按照储存条件直接配送至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3月,高值药品目录从117种增加到149种,不断扩大目录范围增加病种覆盖面,有效保障了患者的用药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与安全性为前提,我们将进一步与向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宣传“双通道”政策,让更多患者享受到“双通道”待遇政策和便利服务。

  感谢您对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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