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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亟需建设国家医保DRG改革示范区的提案(政协第48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宫建、张颖、李巍、孙晓、谭英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亟需建设国家医保DRG改革示范区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经认真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沈阳市DRG改革现阶段进展成效

  2021年底沈阳市由DRG付费国家试点升格为国家示范。2022年中国家DRG支付改革评估,沈阳市在全国18个DRG示范城市(101个试点)中位列第一,为国家DRG付费改革提供了“沈阳方案”。

  2022年12月,沈阳市DRG试点改革,纳入市委2023年“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制度创新赛道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年工作任务。

  2023年1月3日,沈阳市DRG试点改革获评“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200强,1月16日最终荣膺全国“年度市域案例”20强。

  2023年3月3日,沈阳市DRG试点改革纳入全省制度创新成果评选,被评为“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并入选《中国改革年鉴-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二、持续深化DRG改革的工作举措

  结合代表要求,我们在持续的改革任务中,要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持续推进协同合作。

  一是持续强化高位推动。2019年5月,沈阳市成为国家首批试点,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医保、卫健、财政共同组成的市级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家DRG试点工作。在三年国家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21年12月获批DRG全国18个示范区之一,扩大了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范围,将人社局、市场局、大数据局以及信息中心纳入成员单位。2022年3月,沈阳市率先在国家18个示范点中,由市委编委发文,成立市级领导小组,并更名为沈阳市国家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并建立六个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改革工作推进落实。

  二是持续加强协同改革。加强以沈阳DRG医保支付改革为基石,推动多方位协同合作,在权重谈判、方案制定以及重大决策事项等工作中,坚持多部门沟通、多方向融合、多角度改革,有效促进“三医联动”同向发力。

  (二)加强信息主导,不断提升平台功能。

  一是加强信息完善。 2022年 6月底开始,沈阳实时跟进国家进度,应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DRG/DIP功能32个模块,完成国家版本DRG程序包和匹配的数据库初始化脚本,实现系统的正常访问,完成DRG功能模块在国家信息平台的部署及试用,截至目前,国家7月份交叉评估后,累计更新版本22个,沈阳现运行版本为2023年1月18日国家局下发版本,其中新增中医优势病种管理相关模块已经开始试用。

  二是提升平台功能。根据沈阳实际付费要求。我们将探索分组测算功能、异地就医患者结算、医疗机构整体月结算等问题,并与国家局实时沟通,确保平台功能全面扩展和持续提升应用价值。

  (三)坚持监管有章,审核有规的基金保底工程。

  一是建立专项DRG基金监管办法。2022年11月8日,出台《沈阳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监督管理措施(试行)》,针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数据不实、高靠分组、推诿患者、分解住院、服务不足等违规事项,制定了“建立监管审核制度”、“加强日常智能审核”、“建立奖惩机制”、等13条监管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确保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并在今年的实施中,不断优化。

  二是加强审核流程闭环管理。2021年8月5日,出台《沈阳市医疗保障 CHS-DRG付费试点审核考核办法》,2022年6月2日,出台《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 CHS-DRG付费试点审核经办规程(试行)》,建立从考核到经办的闭环管理流程,促进医疗机构良性发展,保住基金为民服务底线。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做到宣传和培训同步发力。自2019年沈阳市成为DRG改革国家试点以来,通过辽宁省医保局官网、沈阳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人民网、辽宁新闻网和其他媒体等宣传途径,加大宣传DRG改革,切实做到民心导向,并先后组织各级各类培训50余次,总数达8千余人次,今年年初至今,已参加上级和完成本级大小培训15次,人数达1千人次。今年内,我局按计划完成DRG各专项培训的同时,还将适时扩大扩展培训级别种类,培养更多、更专的医保人才,打牢沈阳医保人才基础。

  二是强化示范医院引领作用。在完成2022年国家局DRG支付改革示范城市交叉评估调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沈阳市医保支付改革示范城市建设水平,加强以首批八家医院试点排名靠前的2家医院(八院、医大四院)为标杆的辐射作用,今年要推进DRG支付改革由住院端向门诊端的扩展,以17家试点医院为标准,全市推开ICPC门诊诊疗字典库的应用,不断提升全市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水平。

  沈阳市DRG改革任务的如期完成,是完成国家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墨一笔,是东北振兴的众望所指,是提高沈阳都市圈影响力,保障全民百姓切身利益的重中之重,我局也将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感,为家乡人民谋福。

  感谢您们对沈阳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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