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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徐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沈医保党组〔2023〕59号
发布时间:2023-10-23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市医保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徐哲同志任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五级领导管理岗位);

刘凯同志任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五级领导管理岗位);

李毅同志任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五级领导管理岗位)。

以上3名同志试用期均为一年。


中共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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