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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4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出台背景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下发了《关于规范泌尿系统(透析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5〕40号),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对该文件进行转发。

  二、出台的目的

  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泌尿系统(透析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5〕40号)转发给市管各级医疗机构。同步按照价格平移和价格递减的定价原则,调整了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

  三、文件内容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泌尿系统(透析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辽医保〔2025〕4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修订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支付类型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限价等项目内容,请一并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9月30日零时起执行。国家和省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件链接: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泌尿系统(透析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链接: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泌尿系统(透析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图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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