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今天是
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28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智能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精准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等行为,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平高效的医保秩序,现制定《沈阳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工作要求为指导,通过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功能定位,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景,深入研究切实可行的监管手段,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根据以上要求,决定出台《沈阳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智能监管效能。
二、具体措施
(一)推进“两库”建设不断完善。
(二)建强智能监管各环节功能作用。
(三)实现重点场景核查监控。
(四)满足数据归集规定目标。
(五)推进试点机构健全监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5年8-10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11-2026年11月)。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6年12月)。
四、执行时间
新调整的沈阳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从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01962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28号
网站标识码:2101000006 地址: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沈阳医保服务电话:024-12345-1-7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