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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文件名称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沈医保发〔2020〕7号)
二、执行时间
2020年2月6日
三、主要内容
按照省局文件要求,落实疫情期间保证参保人员待遇有关政策,确保我市参保人员能够得到效救治。
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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