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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1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4号),现将2021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通知如下:

按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2021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为79479元,月平均工资为6623元。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文件链接:《关于公布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公布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图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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