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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8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智能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精准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等行为,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平高效的医保秩序,现制定《沈阳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工作要求为指导,通过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功能定位,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景,深入研究切实可行的监管手段,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根据以上要求,决定出台《沈阳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智能监管效能。

  二、具体措施

  (一)推进“两库”建设不断完善。

  (二)建强智能监管各环节功能作用。

  (三)实现重点场景核查监控。

  (四)满足数据归集规定目标。

  (五)推进试点机构健全监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5年8-10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11-2026年11月)。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6年12月)。

  四、执行时间

  新调整的沈阳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从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链接:《沈阳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图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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