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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基金数据分析服务采购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0 来源: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及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医保发〔2025〕8号)有关要求,沈阳市医保局于2025年4月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并印发了《沈阳市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沈医保发〔2025〕9号),在全市部署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该方案强调运用医保数据筛查与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精准识别和查处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每年均制定并印发年度医保基金监督检查相关文件,明确年度监管重点,为各地区监督工作提供明确指引。在各类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中,数据分析作为关键支撑技术持续优化和深化应用。常态化推进医保数据筛查与分析,借助大数据手段及时发现医保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助于大幅提升监管效能和精准度,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技术能力,切实提升检查工作实效。

  现计划从2024年度全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排名前10的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医疗机构,并提取其2024年—2025年7月的相关数据,开展专项数据分析工作。

  一、服务内容

  对选定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识别潜在违规行为及异常使用情况,并提交数据分析报告。提供异常数据复核服务以及负责对数据分析报告进行解读和答疑。

  数据分析报告应具有理论创新性、实践可操作性及参考推广价值。

  项目经费约4.76万元。

  二、承办单位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大数据分析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经验;

  3.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我局所有。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12月16日前,将报名信息(见附件1)及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指定邮箱:yfc-syybj@shenyang.gov.cn。

  四、技术方案提交时间

  各申报单位委派授权人于12月17日上午9:30正式评审前提交实施方案(参考附件2:评分标准),超过时限一律不予接受。

  五、结果公示

  我局将择优确定承办单位,并将结果将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

  联系部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和信息处

  联系电话:024-22521860

  联系邮箱:yfc-syybj@shenyang.gov.cn

附件1:单位报名信息.docx

附件2:评分标准.docx


  2025年12月10日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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